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公告
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,不断提高市民的知晓率、支持率和参与率,使广大市民了解创建知识、参与创建行动,努力形成全面宣传、全面动员、全民共建的工作局面,着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,市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有奖竞赛活动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2021年1月1日至1月30日。
二、奖励办法
1、本次竞赛活动共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将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获奖名次将在得分≥90分的答题者中,以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获奖名单。
2、凡参与知识竞赛,得分≥90分,即送精美礼品一份。
市文明办
2020年12月28日